李拴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有害垃圾回收处理》的建议收悉,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期待是对我们的最大鼓舞,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省共有“四机一脑”(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和电脑)拆家资质企业6家(分布在郑州、开封、洛阳、焦作、南阳等5个地市),“四机一脑”年拆解处理能力共计1822万台/套,2024年全省共回收废弃电器******居全国第一。
二、政策依据
2024年,生态环境部印发《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将生活垃圾分为SW60有害垃圾(汉字前的英文+数字为固废代码,下同)、SW61厨余垃圾、SW62可回收物、SW63大件垃圾、SW64其他垃圾五类,除有害垃圾外,其余四类固废均进行了细分。值得关注的是,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和废电池首次被明确列入可回收物范畴,《目录》对两者的定义分别为:(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家庭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废弃的电冰箱、空气调节器、吸油烟机、洗衣机、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视机、监视器、微型计算机、移动通信手持机、电话单机等电器电子产品。(2)废电池:家庭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弃动力电池和家用电池,包括磷酸铁锂电池、废弃三元锂电池、废弃钴酸锂电池、废弃镍氢电池、废弃燃料电池等,不包括属于危险废物的废弃铅蓄电池、废弃镍铬电池、废弃氧化汞电池等。
2009年2月25日,国务院令第551号公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条例》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资源综合利用、工业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拟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负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的管理工作。国务院财政、市场监督管理、税务、海关等******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
三、下步工作
您提出的建议,对生活中产生的电池、手机、平板电脑等的规范回收处置具有重要意义,能够提升我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的水平。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工作职责,我厅将继续指导各地市做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置企业的环境监管,确保相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得到规范化拆解,防止环境污染。
2025年5月20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处 夏荣庆
联系电话:0371-****** ******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人大选任联工委,省政府督查室,周口市人大、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