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2025年排水户监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SNX******
******街道2025年排水户监管项目
1.3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排水户查勘:200元/户;小散乱排查录入:200元/户;新办排水证商户排水图测绘制作:650元/户。工作量以采购人出具的指令单及工作计划安排为准,工作量按实结算。
1.4合同履行期限:一年(第一年合同通过考核后可续签,续签不超2次)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3)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无
2.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提供查阅记录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2.5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从2025年7月18日起至2025年7月24日为止,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方式:1、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南京市秦淮区复地活力广场复地中心15楼1506室现场获取。
2、请将以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收到邮件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通过报名资料审核,请各供应商留意邮箱情况。
四、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统一胶装,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PDF版)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开始时间:2025年7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7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复地活力广场复地中心15楼1506室开标室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在法定媒体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2响应文件提交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
7.3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
7.4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
7.5公告媒体: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bulletin),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办事处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祖师庵45号
联系方式:桂科 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复地活力广场复地中心1506室
联系方式:张工******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