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乐东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集采集供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现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针对“******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集采集供项目”采购提供相关招标代理服务。
一、遴选计划
遴选1家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集采集供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
二、招标代理机构职责
按照规范合法的招标采购程序,完成项目采购代理工作并做好全程服务。
三、代理机构资质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格且代理经验丰富的招标代理公司;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招标代理、财务会计等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三)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具备招标代理机构必须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四、报名事项
(一)需提交材料
参选机构按以下顺序整理提交报名资料电子版1套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海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3.企业2025年起任意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凭证;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事项承诺书;
5.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并提供近3年来主要货物,服务,咨询类业绩材料(提供招标公告网页截图或招标代理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6.代理机构外聘法律顾问或本单位具有持律师证人员(或法律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的有关材料;
7.具备招标代理机构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及人数,提供2024年度至今取得海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合格证有关材料;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截图;
9.提供办公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需注明办公面积);
10.具备完善的档案存储管理,具有独立档案室(需提供图片及注明面积);
11.提供服务承诺,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施过程方案、档案存储管理、应急情况及预防措施、售后服务等方案;
12.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函。(最高下浮20%);
(二)报价要求
1.报价函(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下浮率为0%-20%,格式自拟),否则作为无效报价;
2.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3.此次报价包括服务费用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不再产生额外费用。
(三)材料报送相关要求
参选机构请于2025年11月3日—10月6日17:30前将上述相关材料按以上顺序整理提交纸质报名资料************办公室,封面上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及邮箱;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材料报名。
五、遴选原则
本项目采取从综合能力、代理业绩、文件规范性、服务团队、报价、方案等综合评选的原则,择优选择代理公司提供招标代理服务,遴选结果将在官网公示。
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0898-******。
******教育局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