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E************001
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及等级: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现修改为:
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及等级: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本项目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
2、原招标文件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2节 商务文件 投标函附录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 同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 注 |
1 |
缺陷责任期 |
15.2 |
24个月 |
|
2 |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
3.7 |
中标合同价的(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生产费、保险费)10% |
|
3 |
分包 |
3.5 |
不允许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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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逾期竣工违约金 |
7.5.2 |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总工期及关键节点工期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2000元人民币;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比延误达 30天以上,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追究相应法律责任、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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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
7.5.2 |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签约合同价的5% |
|
6 |
预付款额度 |
12.2.1 |
预付款额度: % |
|
7 |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
15.3.1 |
3 %的工程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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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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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修改为: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 同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 注 |
1 |
缺陷责任期 |
15.2 |
24个月 |
|
2 |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
3.7 |
中标人合同签订时属于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且(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 分的),其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扣除暂列金、暂估价)10%;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扣除暂列金、暂估价)10% |
|
3 |
分包 |
3.5 |
不允许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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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逾期竣工违约金 |
7.5.2 |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总工期及关键节点工期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2000元人民币;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比延误达 30天以上,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相应法律责任、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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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
7.5.2 |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签约合同价的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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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预付款额度 |
12.2.1 |
预付款额度: 为签约合同价的(扣除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金额)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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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
15.3.1 |
以工程价款形式扣留,保证金金额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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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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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请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自行查阅本补充通知,若因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未及时留意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委员会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