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供给车间(采收)30条采船配送饮用水业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供给车间(采收)30条采船配送饮用水业务
2.3 供货地点: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钾肥分公司中心码头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2.5供货质量:所供应的桶装纯净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和《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等相关标准。提供有效期内的检验合格报告,确保水质纯净、无污染、密封完好,并在保质期内送达。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本项目接受生产厂家、代理商或经销商报名,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签署合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中生产厂家须具备类别为“饮料”或“包装饮用水”相关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具备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经营范围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所有供应商均需具备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供应能力。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提供2023年1月至今至少两项纯净水供货业绩。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栏目查询结果);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0天内)。
(5)主要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企业有效的2025年1月份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相关凭证或由劳动部门盖章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表格为准)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该供应商工作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工作以来的社保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6)其他要求:
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需须具备本企业有效的2025年1月份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相关凭证或由劳动部门盖章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表格为准)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该供应商工作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工作以来的社保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 本项目共1个标段。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如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11月05日至2025年11月10日将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等资料)************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供给车间(采收)30条采船配送饮用水业务”)******银行汇(转)******,发电子版询比采购文件至供应商邮箱。
4.2询比采购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从供应商公司账户汇(转)至如下指定账号(备注报名项目名称“**单位钾肥分公司供给车间(采收)30条采船配送饮用水业务”)。
******有限公司
******银行格尔木分行
账号:******8987
******银行汇(转)************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全量发票查询——选择取得发票自行下载。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08 时 30分。请各供应商将响应文件(PDF格式,加密)注明“**单位******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供给车间(采收)30条采船配送饮用水业务”,******。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受。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08 时 30******有限公司。本次询比采购活动不邀请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人代理人现场参加开启会议,采用腾讯会议的方式邀请各供应商参加开启会议,具体事宜将在开启会议前一天18:00前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各供应商的报名邮箱。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其他
******有限公司“黑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地 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号
邮 编:816099 邮 编:816099
联系人:李自姣 联系人:李吉霞
电 话:****** 电 话:0979—8448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