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院景华院区、开元院区净化维保及净化耗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nsggzyjy.hen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1 | ******医院景华院区、开元院区净化维保及净化耗材采购项目1包 | ****** | ****** |
2 | 豫政采(2)******-2 | ******医院景华院区、开元院区净化维保及净化耗材采购项目2包 | ****** | ****** |
3 | 豫政采(2)******-3 | ******医院景华院区、开元院区净化维保及净化耗材采购项目3包 | ****** | 0 |
(2)服务期:3年(1包、2包);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包、2包);
(4)供货期:1年(3包);
(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包);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
(7)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8)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包。
(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涉及到的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评审有关的资格证书及证明文件均上传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中,投标人应及时对市场主体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中的《河南省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V1.0》。
4.代理费收取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标准,按照中标金额(1包、2包)或预算金额(3包)收取:100万(含)以下,按标准的100%收取;100万(不含)-1000万(含):按标准的70%收取;1000万(不含)以上:按标准的50%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