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1******医院
2******医院3.0T磁共振、血管机维保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3.0T磁共振、血管机维保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元/年
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
6******医院3.0T磁共振、血管机该批设备全部核心备件均为西门子原厂研发并生产,设备属于新型高端设备,技术专业性强,设备维修服务要求非常专业和精密。为保障设备正常运行,保障设备的使用寿命及安全性,需要购买设备保修保养,拟通过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维保服务供应商。
******有限公司,主要原因为:1、设备核心配件使用其他品牌型号无法替代使用。2、原厂配件能够保障设备正常稳定运行,原厂工程师具备快捷故障排除技术能力,以保证维保时间和医疗安全。
依据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鉴于以上情况,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英伦路38号五层516室
三、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付喜顺 | ******管理局 | 中级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张伟 | 林州市人社局 | 中级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张瑞文 | 林州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 中级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四、公示期限
2025年4月24日08时00分至2025年4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5年4月24日08时00分至2025年4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医院
地 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与王相路交叉口西南角
联系人:连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有限公司
联系人:元金苹
联系地址:林州市平安街6号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