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公众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力度,进一步改善我县空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制定了《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公众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意见征集时间
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1月11日(共11天)。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一)信函: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迎宾北路126号县生态环境局。
(二)电子邮箱:******。
附件: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公众意见稿)
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