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通勤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XBFHJ-ZZQ************学校通勤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30000.00最高限价(如有):430000.00元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1.7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应按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相关规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件相关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监狱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相关规定并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5.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06月1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方式:①电子邮箱。②报名时在邮件正文处写明项目名称、标段信息(如有)、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③登记成功后,代理机构将再一到两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请供应商及时查收邮件。④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邮箱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有限公司开标室(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与泰和路交叉口东150米民生中心12楼1206室)五、开启时间:2025年06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有限公司开标室(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与泰和路交叉口东150米民生中心12楼1206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其他补充事宜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以上网站以公告形式公示。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学校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业勤南街与佳木东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与泰和路交叉口东150米民生中心12楼1205-2室 联系方式:******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刘志刚电话:******代理机构联系人:方浩 电话:0951-****** ******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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