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林芝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农村局立足部门职责,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农业农村工作全过程、各领域,切实履行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安全管理,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一)加强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管理。 一是积极开展农业新品种保护工作,鼓励和支持本土优良品种的选育与推广,促进农业种质资源可持续利用。二是组织实施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并根据普查结果制定针对性防治方案,有效遏制外来物种入侵扩散风险。三是加强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的技术指导,提升基层保护意识和能力。四是规范水生生物资源养护,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引导群众科学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确保放流物种的生态安全及对本地种群的积极影响,维护水域生物多样性。
(二)落实动物疫病防控与生物安全监管。 一是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检疫制度,强化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流通环节监管,有效控制动物疫病传播风险。二是加强对与动物疾病监测相关的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的技术指导,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实验活动,防止病原微生物泄漏。三是认真落实生物安全监督相关要求,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监督检查,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万无一失,保障公共卫生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深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污染治理,守护沃土良田
积极推进耕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 深入组织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应用,对优先保护类耕地加大保护力度,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对安全利用类耕地,结合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推广应用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安全利用技术,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对严格管控类耕地,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并视情采取种植结构调整、休耕等风险管控措施。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管理,防范“三废”污染等对农田环境的侵害,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与废弃物资源化,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促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一是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通过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等多种途径,拓宽利用渠道,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稳步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二是着力推进废弃农膜回收处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回收网络体系,探索“谁生产、谁回收”等责任延伸机制,努力减少农田“白色污染”,全市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三是指导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技术。实施测土配方施肥示范8万亩、绿色高质高效创建11万亩,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连续多年保持零增长。
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与资源化利用。 一是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为重点,支持规模化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推广种养结合、循环利用模式,提升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二是严格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规范处理流程,建设处理设施,防止疫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三是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加强禁养区监管,防止复养反弹。同时,加强对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其落实环保要求,规范污染物处理。
四、推动农业绿色发展与产业生态化,促进生产生活协同增效
引导农机装备转型升级。 积极指导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和补贴力度,加快能耗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业机械淘汰进度,推广符合环保标准的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农机装备,促进农业机械化绿色低碳发展。
优化农业资源布局与产业发展。 组织开展农业资源区划工作,为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发展高原特色农业提供科学依据。聚焦服务高原生物产业发展,支持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开发,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大力倡导农业绿色发展方式,集成推广节水、节肥、节药等绿色生产技术,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落实草原生态保护政策。 认真组织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做好资金测算、发放监督等工作,确保政策资金及时、准确兑现到户,调动广大牧民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积极性,促进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与生态保护相协调。2025年全市兑付资金7342.91万元。
加强农业固体废物治理。 指导建立健全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体系,鼓励和引导农业生产者、相关企业依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农业固体废物。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防止因随意丢弃、堆放、填埋等造成环境污染。积极配合生态环境等部门,对涉及的农牧业生态环境污染事故进行调查、鉴定与处理。
五、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生态价值,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
大力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 积极组织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宣传、培训、认证及证后监管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申请认证,扩大绿色、有机农产品供给,提升林芝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与生态附加值。
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 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农业农村领域内符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条件的案件线索筛查、调查鉴定、赔偿磋商等相关工作,运用法治手段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落实“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
******居美丽乡村
******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聚************居环境整体改善,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农村局将继续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持续强化政策落实与制度建设。 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管理制度,压实各方责任,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落地生根。
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持续推进科学施用化肥农药、秸秆综合利用、废弃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和模式推广。
加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严格落实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管理措施,持续开展耕地质量监测与安全利用工作。
持续推动农业绿色转型。 大力发展高原特色有机、绿色农产品,加快先进适用绿色农业技术装备推广应用,优化农业产业布局。
健全生态环境监管体系。 提升农业生态环境监测预警能力,强化对农业污染源的监管,依法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居环境整治。******居美丽乡村。
******农村局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全面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为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林芝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农村局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