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在院内设立医辅专柜销售平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医辅专柜销售平台项目
二、比选医辅专柜销售平台合作方数量:1家
三、项目概况
现拟定在 门诊楼2楼A1 空置区域设立医辅专柜销售平台,场地面积约 20 平方米,经营范围涵盖临床科室需要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特殊膳食及一、二类医疗器械、消毒用品等,由合作供应商提供场地装修、办理相关营业执照及派驻相关营业人员,独立经营管理。
四、响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6.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服务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2、特医食品经营执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和GB31621的相关要求。
3、婴幼儿乳粉经营执行《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注册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和GB31621的相关要求。
4、经营一、二类医疗器械应符合2017年5月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的相关要求。
5、中标人应保证所有产品来源正规、渠道合法、追溯可查。完善风险防控体系,针对不合格和过期、变质产品制订下架、退货、召回、销毁等后续处置措施。
6、中标人承诺不************医院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中标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独自******医院概不负责。
8、具备经营特医食品及相关临床医用营养制剂的经验,具备类似医疗机构合作经验。
9******医院在院内提供合适场地给中标人用于经营活动,中标人自行办理有关证照和缴纳税费等,场地使用权在合同期内不得转让。
10、中******医院无关。
六、商务要求
(1)本次比选中标医辅专柜销售平台项目有效期3年,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无异议,协议续签3年。
(2)项目实施地点: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 医院。
******医院提供1项省级及以上横向科研课题。
******医院建设临床营养科
七、报名资料
报名表(格式见附件1)
八、报名时间
2025年 5 月 27 日至2025 年 5 月 29 ******办公室。
九、比选时间
比选时间:2025年5月30日下午2:30。
必选地点:门诊四楼远程会议中心
十、比选要求
******医院比选评审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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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资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