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黑大线天台桥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12发布日期:2025-07-17
监督部门
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局
项目来源
大连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邱工
监督部门电话
0411-******
项目地址
******街道
招标人名称
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名称
国道黑大线天台桥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12
资金来源
市本级预算资金:70.00%,区(县)预算资金:30.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2218.4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街道红星村,设计起点桩号 K1657+050,对应原养护桩号 K1643+920,经天台桥(主体已完工)到达项目终点老爷庙,设计终点桩号 K1658+250,对应原养护桩号 K1645+120,路线全长 1.2 公里。
一标段
标段(包)名称
国道黑大线天台桥改造工程施工
标段(包)编号
************12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施工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路线、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叉工程、桥涵工程、安全设施工程及道路改移及相关附属工程等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投标保证金
18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5-08-25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5-10-09
标段(包)开标地点
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近五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内)内至少担任过1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100万或规模不低于0.6公里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其中六化项目、农业开发项目、移民工程项目、市政工程项目、园区工程、涉及军事道路等道路工程不能做为公路工程业绩)的项目经理,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近五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内)内至少担任过1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100万或规模不低于0.6公里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其中六化项目、农业开发项目、移民工程项目、市政工程项目、园区工程、涉及军事道路等道路工程不能做为公路工程业绩)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注:主要人员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投标人单位任职期间业绩应是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录入并通过审核的投标业绩。]
合同估算价
1803.5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07-17 16:00至2025-07-24 16: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通过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网 址 : ******/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在所投标段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8-07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开标时间
2025-08-07 09:3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评审办法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财务要求:投标人2023年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大于1(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则以企业成立时开始计算)。企业业绩:近五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100万或规模不低于0.6公里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新建或者改扩建)施工业绩(其中六化项目、农业开发项目、移民工程项目、市政工程项目、园区工程、涉及军事道路等道路工程不能做为公路工程业绩)。注:企业业绩应是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录入并通过审核的投标业绩。信誉要求:投标人在2024年度辽宁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或企业注册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定为D级以上(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网上公布最新评价结果则以最新评价结果为准,公示期内除外)。注:企业不具备有效的辽宁省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投标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以下原则认定: (一)具有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二)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企业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三)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和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根据“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按A级认定,有不良行为记录但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按B级认定,三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按C级认定。其他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及交通工程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辽宁省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主要人员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辽交公路规〔2025〕3号)的规定,在“辽宁省交通工程主体信息库”中被设为锁定状态的人员,属于目前有在岗项目,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其“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
招标人
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大连金普新区斯大林路793号
联系人
周工
电话
0411-******
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171号
联系人
张双双
电话
0411-******
邮箱
******
公告源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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