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干沟、南湖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澄清公告(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潜山市干沟、南湖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编号:H3GC25A02G079)相关内容澄清如下:
一、澄清内容
1、我方联合体数量为3家,由1家施工单位牵头,2家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家设计单位中其中A单位设计资质为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勘察资质为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设计)甲级;B单位设计资质为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勘察资质为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设计)乙级。请问,若我单位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由A单位承担勘察专业任务,请问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符合。
2、根据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奖项须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承建的市政公用工程类项目获得过以下任一奖项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4分。1)“鲁班奖(中国******委员会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3)省级优质工程“黄山杯”(外省等同于黄山杯)。
请问:1、城市轨道工程属于市政公用工程,城市轨道工程项目获奖能否获得相应加分?2、山东省工程建设“泰山杯”奖,获奖的施工单位在获奖文件中均为参建单位,获奖文件中无承建单位的相关描述,请问泰山杯中以参建单位身份获奖也可加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如投标人提供的奖项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其为承建单位的,可提供能证明其为承建******委员会不予认可。
3、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的给排水管网(或雨污分流或雨污混接整治)施工业绩或单个合同总长度不少于5千米的给排水管网施工业绩”。其中给排水管网业绩是否要求必需同时包含给水和排水,还是包含排水管网即可?我单位提供的业绩为其他条件均满足要求的新建污水管网,请问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审标准的给排水管网业绩并未要求须同时包含给水管网和排水管网,可以是给水管网业绩或排水管网业绩,也可以是同时包含给水管网和排水管网业绩。满足招标所有评审因素的新建污水管网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以上澄清公告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澄清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存在描述不一致,以澄清公告内容为准。
二、联系方式
招 标 ******管理中心
地 址:潜山市梅城镇皖潜大道658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联 系 人:杨先生、王先生
电 话:0551-******、******、******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