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汽车工程学院实训车辆升级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有限公司(丹东市滨江中路97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1楼-路口临江门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JCG******-136H
******学院实训车辆升级项目
包号:001
预算金额:490000.00元
最高限价:490000.00元
采购需求:纯电动整车实训平台(教学版)*1台,纯电动整车故障设置检测平台*1台, 燃油整车实训平台*1台,燃油整车故障设置与检测连接平台*1台(具体以第三章货物需求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交付使用。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4日至 2025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有限公司(丹东市滨江中路97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1楼-路口临江门市)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份,售出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1月2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丹东市滨江中路97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1楼-路口临江门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将携带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学院
地 址: 丹东市振兴区洋河大街30号
联系方式: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有限公司
地 址: 丹东市滨江中路97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1楼-路口临江门市
联系方式: 0415-******
邮箱地址: ******
开户行: ******银行滨江支行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 号: ******000281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秀萍
电 话: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