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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自治区财政支农-隆德县中药材产业项目遴选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5年自治区财政支农-隆德县中药材产业项目遴选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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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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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种植业领域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种)发〔2025〕3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农业农村相关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4〕647号)精神,结合我县中药材产业发展实际,为进一步提高项目实施效益,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安全规范高效,经企业自主申报,林草局实地调研、资质审查、集体会议研究,拟确定以下四家企业作为2025年自治区财政支农-隆德县中药材产业项目实施主体:
1.中药材种质资源圃建设,确定实施主体为隆德县林下经济和中药材产业发展中心;
2.中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确定实施主体为奠安乡新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3.蚯蚓粪替代化肥减量技术推广,确定实施主体为温堡乡吕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有限公司。
本批项目由自治区财政资助125万元,其中建设中药材种质资源圃1个40万元,建设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1个20万元,蚯蚓粪替代化肥减量技术推广300亩15万元,建设中药材龙头企业和初加工基地1个50万元。
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项目完成后,由县林草局负责验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5年5月21日—5月26日,凡对拟立项名单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林草局反映。
监督电话:0954-****** ******
邮????箱:******
地????址:隆德县城关镇北环路
附件:2025年自治区财政支农-隆德县中药材产业项目拟确定实施主体清单
隆德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5月21日
附件:
2025年自治区财政支农-隆德县中药材产业项目
拟确定实施主体清单
序号项目类别所属专项项目名称实施单位专项资金(万元)
1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中药材产业项目中药材种质资源圃建设隆德县林下经济和中药材产业发展中心40
2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奠安乡新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
3蚯蚓粪替代化肥减量技术推广温堡乡吕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15
4培育和建设中药材龙头企业和初加工基地******有限公司50
总计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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