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技术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万安县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管理等生态环境管理工作,提升技术支撑服务质量,保障相关工作科学、高效开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环评与排污许可技术支撑服务商,为我县2026年度相关生态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单位
吉安市万安生态环境局
二、服务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有关法律法规,中选方为万安县负责的排污许可核发,对已核发排污许可证进行质量复核、排污单位已提交的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及复核提供技术支撑服务;为万安县负责审批的环评报告提供技术评估服务。
1.排污许可技术服务:项目组根据有关要求,负责完成服务时限完成80家以上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质量和执行报告的审核:a.负责完成万安县新增、重新申领、变更、延续等简化管理排污许可申报材料的技术评估工作;b.负责完成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和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工作,c.对已核发排污许可证质量复核、执行报告季报及年报规范性审核及复核。
2.环评技术服务:项目组根据有关要求,负责完成万安县负责审批的环评报告技术评估工作。
服务期:1年
服务费:30万元以内
三、服务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2.信用状况良好,近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未发生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结果及相关部门核查意见为准);
3.项目组需具有在生态环境部信用平台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至少1人,并为本项目组建不少于3人的专门技术团队,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在我县辖区开展工作;
4.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质量控制体系和风险防范机制,能够保证服务质量和工作进度,严格遵守生态环境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5.近3年内无因技术服务成果失实、违规操作等问题被相关部门处罚或通报批评的记录;
6.需要经常到项目现场核实,配合吉安市万安生态环境局开展相关工作,服从工作安排,及时响应服务需求。
四、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环评与排污许可技术支撑服务商报名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应包含单位基本信息、人员配置情况、信用状况承诺等内容);
2.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资质证书、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信用状况承诺函(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无不良信用记录,如有虚假,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5.其他能够证明单位资质、能力、业绩等相关材料。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方式,所有提交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密封包装并在封面上注明“环评与排污许可技术支撑服务商报名材料”及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现场报名地址:吉安市万安生态环境局环评与生态法规股。
邮寄地址:吉安市万安生态环境局环评与生态法规股,收件人:高山明,联系电话:150 7963 6066(邮寄时请选择EMS或顺丰快递,注明“报名材料”并电话告知)。
报名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6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报名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与吉安市万安生态环境局组织的相关技术服务征集活动。
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单位在报名过程中产生的交通、材料制作等费用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150 7963 6066
联系人:高山明
吉安市万安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