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发和玺二期工程施工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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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单位:
一、招标人主动澄清
1、补充本项目总平图及临水临电、展示区位置等平面图,详见答疑附件。
2、招标文件第232页“(5)结算款支付竣工结算后(单方面结算除外),发包人收到含质保金在内的全款发票后一次性支付余款(扣除工程竣工结算金额1.5%的质量保证金及上述因承包人未达相关约定的未付金额)”与招标文件第238页“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结算价款;(3)其他方式:/。”质保金比例不一致的澄清:为1.5%。
3、本项目所有住宅均为铝膜爬架体系。
4、招标文件P114页中桩基及基坑支护中二批次工期为乱码,澄清为“二批次23#、25#主楼、地库桩基及支护桩完成,具备开挖条件”。
5、将合同中“承包人须向监理人提供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的活动房(硬化面积不少于500㎡),共15间(3间做封样室使用);要求提供的现场办公为全新的装配活动式豪华板房(吊装、非拼装)及办公设施(采用阻燃材料),提供不少于10套办公桌椅、10个文件柜、1张看图桌、会议桌椅一套(12人位),样品展示架若干、配置空调(15台1.5P全新空调)及饮水机12台,以上数量未包含目前项目临时办公区(S1商铺二层11-15轴及一楼11轴、15轴两间商铺作为上楼通道)已采购办公设施(需承担目前临时办公区商铺租赁费用至交付,预计租金一层约70元/㎡(面积约120㎡),二层20元/㎡(面积约460㎡),租金以实际销售并全款到账日开始支付,不论租期长短,按3年计取租金并按年支付给业主将合同中承包人须向监理人提供面积不少于180平方米的活动房(硬化面积不少于180㎡),共10间(3间做封样室使用)”修改为“承包人须向监理人提供面积不少于180平方米的活动房(硬化面积不少于180㎡),共10间(3间做封样室使用);要求提供的现场办公为全新的装配活动式豪华板房(吊装、非拼装)及办公设施(采用阻燃材料),提供不少于10套办公桌椅、10个文件柜、1张看图桌、会议桌椅一套(12人位),样品展示架若干、配置空调(10台1.5P全新空调)及饮水机7台,以上数量未包含目前项目临时办公区(S1商铺二层11-15轴及一楼11轴、15轴两间商铺作为上楼通道)已采购办公设施(需承担目前临时办公区商铺租赁费用至交付,预计租金一层约70元/㎡(面积约120㎡),二层20元/㎡(面积约460㎡),租金以实际销售并全款到账日开始支付,不论租期长短,按3年计取租金并按年支付给业主将合同中承包人须向监理人提供面积不少于180平方米的活动房(硬化面积不少于180㎡),共10间(3间做封样室使用)”
6、合同专用条款中3.5分包中分摊费用计取原则前后不一致,澄清为:“分摊费用包括交易费、履约保函保证金、履约保函担保费、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费、建筑企业工伤保险费(社保、工伤)、工资保证金等办理手续所需分摊的费用。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已充分考虑上述调整可能造成对自身潜在利润、费用分摊、市场行情价差和款项支付等的影响,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此为由向发包人提出费用的增补。除上述约定外,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及手段再次向专业分包单位收取任何费用。实际未发生的专业分包项目总包管理费和配合费用在结算时须扣除。”,即承包人自行承担该分摊费用,发包人不再单独进行增补。
7、竣备后改造内容方案暂未确定,具体已最终施工图纸及方案据实计算,若取消则该费用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扣除。
8、合同专用条款中5.1.4中关于工程质量获评奖项的约定取消,具体详见附件。
9、增加施工电梯、爬架、吊篮、汽车吊等设备要求,详见附件。
10、本项目招标公告中项目名称与合同协议书中不一致,澄清为:统一按照招标公告“建发和玺二期工程施工”名称为准。
二、上述及其他建发和玺二期工程施工有关事项的变更及附件已上传至系统中,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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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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