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有限公司新增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2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怀化市鹤城区城东新区鹤城区行政中心综合楼14楼
邮 编:418000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5年5月20日)起二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新增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怀化市鹤城区沿河南路200******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位于怀化市鹤城区沿河南路 200 号,主要生产畜禽饲料,年产量为 24 万吨。公司拟在厂区东部现有燃煤锅炉房附近新建 50m2锅炉房一座,新增一台 4.5t/h 的生物质锅炉,新建沉淀池(30m3)一座; 新增锅炉后,燃气锅炉改为备用,燃煤锅炉弃用,公司现有生产工艺、生产规模、主要原辅材料消耗量等不发生变化,不新增员工和用地。项目总投资额12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50 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影响。项目锅炉燃烧生物质产生的废气通过低氮燃烧+选择性催化还原法+布袋除尘器(TA002、颗粒物处理效率 99.7%,氮氧化物处理效率 79%)处理后再经 35m 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在本项目废气收集装置及处理装置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可达标排放。 2.废水污染影响。项目产生的锅炉废水通过在厂区设置一个 30m3的绿化用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作绿化用水。 3.固体废物污染影响。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离子交换树脂、生物质锅炉炉渣、绿化用水沉淀池沉渣、废催化剂、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由离子交换树脂厂家进行更换安装,废离子交换树脂产生量为 0.02t/a,更换后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带走处理,不在厂区储存;炉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弃包装袋等收集后外售处置;废布袋、沉淀池沉渣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污染影响。新增噪声源主要来自锅炉主机和风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排放的噪声,通过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其他。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严格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建立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环保专业人员和环境保护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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