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双马一矿:
******有限责任公司双马一矿生态恢复治理项目续征临时用地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临时使用我市马家滩镇境内国道244东侧、双马煤矿进场道路南侧国有土地24.3702公顷(365.55亩),其中天然牧草地23.8572公顷(357.86************有限责任公司双马一矿弃渣(煤矸石填埋),使用期限2年(截止日期2027年2月13日)。
使用期间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超占面积,不得污染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应当按照复垦方案实施复垦,恢复土地可利用状态,无偿退还土地。如工程未完结需继续使用,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续期手续。如遇到自治区、灵武市重点建设项目占用该宗土地,你公司必须无条件退还土地并无偿拆除地上附着物及建筑物。
此复。
??????????******资源局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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