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5月26日我分局对《年产1000万块环保机制砖、配套建设年产3万吨新型材料及80万吨砂石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5月26日-6月4日(7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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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杭锦后旗分局
(亿源水务公司二楼)
邮 编:015400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杭锦后旗分局
2025年5月26日
关于对《年产1000万块环保机制砖、配套建设年产3万吨新型材料及80万吨砂石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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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6日
关于对《年产1000万块环保机制砖、配套建设年产3万吨新型材料及80万吨砂石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