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申请的海吉星项目******2014GB00305号宗地地块总平面图及A4建筑单体方案调整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江南区壮锦大道16号。
二、地类(用途)
仓储、零售商业、商务金融用地。
三、调整理由
******有限公司建设的海吉星项目总平面图及A4建筑单体方案分别于2019年、2017年办理。现在建设单位来文提出,为满足农产品批发业务及其集配业务的发展需求,并带动冻品市场业务的发展,需扩充水果交易区范围,申请调整项目******2014GB00305号宗地地块总平面图及A4建筑单体方案。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平面图及立面图调整
1.将******2014GB00305号宗地内A4-1、A4-2号楼合并为一栋,调整该楼栋建筑布局、层数、建筑高度及轮廓,相应调整建筑单体外立面。
2.结合A4号楼建筑轮廓调整,相应调整******2014GB00305号宗地地块总平面图局部******消防登高场地及绿地等布局。
(二)技术经济指标
调整后,******2014GB00305号宗地总建筑面积由原批271766.78㎡调整为222095.43㎡(减少49671.35㎡),其中计容面积由原批219704.59㎡调整为170033.24㎡(减少49671.35㎡),不计容面积保持已批不变。容积率由2.82调整为2.18(减小0.64),建筑密度由原批52.08%调整为45.62%(减少6.46%),绿地率由原批3.88%调整为5.34%(增加1.46%),标准机动车位、非机动车位等指标保持已批不变,调整后各项指标均满足相关规划规范要求,建筑外立面效果仍满足南宁市建筑风貌导则要求。其他宗地地块不涉及调整,各项指标均保持已批不变。
(三)具体调整内容见公示图。
五、公示地点
******资源局规划公示栏(南宁市锦春路和金洲路交叉口)。
(二)海吉星项目现场。
(三) ******资源局网站(******)。
(四)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南宁市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从************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公告以告知具体公示信息的查询方式。
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办公室(联************办公室,邮编:5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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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局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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