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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荣和江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的荣和伍壹华府西区项目方案调整批前公示-审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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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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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公司申请的荣和伍壹华府西区项目方案调整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路以南、宣德路西侧。

二、地类(用途)

城镇住宅、零售商业用地

三、调整理由

******有限公司建设的荣和伍壹华府西区项目,分别2021年12月及2022年2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23年5月取得项目部分建筑单体方案调整后******居住区品质,申请对项目方案涉及原批7号楼、9号楼、10~11号楼住宅楼栋及对应底商裙楼与公共配套服务用房部分总平面图的平面布局进行调整,相应调整该部分对应的地下室布局及建筑轮廓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平面布局调整

较原总平面图,项目总平面图布局由原批11栋住宅楼(含13号、512号楼及底商裙楼与公共配套服务用房)及1个地下室(含1号、2号、3号地下室调整为13栋住宅楼(含13号、513号、15号楼及底商裙楼与公共配套服务用房1个地下室(含1号、2号、3号、5号地下室,其中原批1号楼3号楼、56号楼(含对应底商裙楼与公共配套服务用房)、1号楼地下室建筑单体对应总平面图布局区域均保持不变,主要调整原批7号楼、9号楼、10~11号楼住宅楼栋(包含对应底商裙楼与公共配套服务用房)建筑单体******消防登高场地等,同时相应调整该部分对应的地下室平面布局及建筑轮廓。(具体总平布局详见公示图)

(二)外立面调整

结合总平面图建筑布局建筑单体户型布局调整,相应进行调整建筑单体外立面效果。调整,建筑外立面效果仍满足南宁市建筑风貌导则要求。

(三技术经济指标

调整后,项目总建筑面积由原批212072.17调整为212569.11(增加496.94)。其中计容面积保持原批不变,不计容面积由原批56224.90调整为56721.84(增加496.94),占地面积由原批14098.43调整为14209.49(增加111.06),项目建筑密度由原批27.14%调整为27.35%,项目容积率、绿地率、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保持原批不变。调整后各项指标均满足项目设计条件及控规要求,外立面效果仍满足南宁市建筑风貌导则要求。

(四)具体调整内容详见公示图。

五、公示地点

******资源局规划公示栏(南宁市锦春路和金洲路交叉口)。

(二)荣和伍壹华府西区项目现场。

(三) ******资源局网站(******

(四)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南宁市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从************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公告以告知具体公示信息的查询方式。

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2025年7月15日************办公室(联************办公室,邮编:530000)。?

?

******资源局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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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下载: ******有限公司荣和伍壹华府西区项目.pdf
******有限公司荣和伍壹华府西区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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